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引航员管理,提高引航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引航员适任证书的取得、培训和考试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引航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引航员,是指持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引航员适任证书),并受聘于引航机构的人员。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