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