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