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二章 广告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广告准则 第十七条 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