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登记事项 第六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登记下列事项: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第八条 市场主体名称由申请人依法自主申报。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依法申请登记下列市场主体类型: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依法向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登记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应当符合章程或者协议约定。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根据市场主体主要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自主选择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出资额)应当符合章程或者协议约定。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