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第五章 检验机构的管理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检验机构的管理 第七十三条 检验机构应当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者审查机构提出承担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书面申请。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