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