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5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对外贸易秩序 第三十六条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十七条 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三十八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应当遵守海关监督管理、外汇管理、数据安全保护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四十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境外个人、组织,采取禁止或者限制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国际服务贸易等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