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第一章 总纲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纲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