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 第二章 学位工作体制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学位工作体制 第七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办事机构,承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学位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