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1997年)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199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条例所称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