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四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任职资格管理 第四十八条 外资银行递交任职资格核准申请资料后,银保监会以及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约见拟任人进行任职前谈话。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