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六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6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六章 终止与清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有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由中国银监会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的规定撤销。 中国银监会责令关闭外国银行分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金融机构撤销条例(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