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4年7月)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2014年7月) 第三十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