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二十条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人应向中国银监会提交《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同时,将一份申请资料提交拟设机构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