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条例》第三十二条所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审查、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