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二)项和第十八条第(八)项所称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是指与银行业务有关的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