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外资法人机构自行解散或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关闭其在中国境内分行涉及的其他清算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