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十六条 外资金融机构自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