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年) (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