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7年)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第二十九条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帐准备金。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