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 第三章 居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居留 第十九条 根据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免办签证的外国人,需在中国停留三十日以上的,应于入境后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六、十七条申请居留证件。 但是,《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外国人,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