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