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涉外升挂和使用国旗的规定(2024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外国驻中国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升挂派遣国国旗。

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中国设立的总部或者代表机构可以按照其与中国签订的有关东道国协议升挂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

其他外国常驻中国的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凡平日在室外或者公共场所升挂本国国旗者,必须同时升挂中国国旗。

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平日不得在室外或者公共场所升挂外国国旗。遇其国籍国国庆日,可以在室外或者公共场所悬挂其国籍国国旗,但必须同时悬挂中国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