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使馆及其馆长有权在使馆馆舍和使馆馆长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的国旗或者国徽。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