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