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25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九条 居民委员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建立居务档案。居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