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07年) 第三章 船舶和公司的保安要求 第五节 船舶保安声明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200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船舶和公司的保安要求 第五节 船舶保安声明 第三十一条 《保安声明》应当由船长或者船舶保安员、港口设施保安员代表相关各方签署。 《保安声明》应当根据保安等级变化做相应的改变或者重新签署。 《保安声明》应当留船保存3年。 第三十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