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就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实施调查的,调查组成员中应当包括对被调查人的业务实施管理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人员。 对有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所列违法行为并给交易当事人或者同业竞争者造成实质损害的,调查机关可采取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扩大业务量的限制性措施。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