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调查机关对“损害公平竞争”或者“损害交易对方”的认定,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对旅客或者托运人自由选择承运人造成妨碍; 影响旅客或者货物的正常出行或者出运; 以账外暗中回扣承揽货物,扭曲市场竞争规则。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