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199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听证当事人必须涉及自身的商业秘密才能作出充分、准确、完整陈述的,可以申请举行不公开听证,是否准许,由听证主持人合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