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名称;
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
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
审计重点;
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
审计资源。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的审计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跟踪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
审计项目名称;
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果;
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
审计重点;
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
审计资源。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的审计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跟踪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