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的下列事项,可以采用专题报告、审计信息等方式向本级政府、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问题;
与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政策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
关系国家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影响人民群众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
其他重大事项。
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问题;
与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政策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
关系国家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影响人民群众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
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