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符合法定的审计职责和权限;

有职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

建立适当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必需的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