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二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