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二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202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 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和重大风险防范等因素,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对拟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加强多角度论证和多方案比选。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