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