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