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 第四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四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