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四十二条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