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