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 第八十二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