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 第八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