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毛里求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文本)(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归还文件、记录和证据物品

请求方应当根据被请求方的要求,在不再需要根据本条约第九条或者第十四条获得的资产、记录或者文件时,尽快将这些资产、记录或者文件归还被请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