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四百二十八条 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 附则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