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四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四百零六条 分则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五条 目录 第四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