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八十一条 分则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