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第一百六十三条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