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六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