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四十五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