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入伙、退伙 第四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